优化供水营商环境专班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优化供水营商环境督查督办问效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供水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统一指导全公司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优化供水营商环境督查督办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对各部门工作和服务情况进行督办问效。
 
第三条 优化供水营商环境督办问效内容:
 
(一)公司优化供水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二)用水企业、社会组织反映的供水营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损害供水营商环境行为的处理情况;
 
(三)借鉴复制供水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的情况;
 
(四)各部门协同推进供水营商环境建设的工作情况;
 
(五)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六)有关领导交办的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落实情况;
 
(七)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第四条 优化供水营商环境督办问效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原则上每个季度对优化供水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一次督办问效,具体措施如下。
 
(一)督察分类实施项目报装管理完成情况。对县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推送项目、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重大投资“绿卡”项目、外资(中外合资)企业供水接入项目、中小规模工程建设项目、一般工程建设项目等报装工作进行督办问效,及时掌握工作进度,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目标任务落细落实。
 
(二)督察客户专员“一对一”服务工作情况。对提升“客户专员”服务意识、提供定制的个性化“保姆式”专员服务、通水后“网格员”一对一服务等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进行督办问效,进一步提升服务品位,做到让用户满意。
 
(三)督察供水服务模式创新情况。对推进“一窗式”、“一站式”公用事项办理、开展水电气热信联合报装、简化部门审批事项审批层级,精简申请资料等工作进行督办问效,大幅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客户办事体验。
 
(四)督察智慧化水务建设情况。对优化水气热线上集成报装平台、加强政企数据共享、提升供水自助服务普及率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问效,促进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高速高效高质的报装管理。
 
(五)督察开展网络舆情大数据分析,建立网络舆情引导机制情况。对是否结合2021年度国家、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方式的转变,落实持续宣传公司优化供水营商环境的先进理念、创新做法,对舆情反馈的供水服务问题快速反应,建立新形势下网络舆情引导机制等工作进行督办问效,确保舆情妥善解决,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六)督察开展满意度评价工作情况。对是否围绕营商环境“全生命周期”要求,参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市行风评议民意调查指标,对接水报装、设计施工、水质水压、抄表收费、管网维护、业务办理和投诉受理等用户接触的全部岗位,采取网上评价、第三方评价、手机短信评价、现场评价等方式,出具分析报告,做出综合评价等工作进行督办问效,保证优化供水营商环境有的放矢。
 
(七)督察信息公开情况。对线上、线下全方位公示水质水压、水价以及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等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问效,推进工作信息透明化,让用户真正用上“明白水”。
 
第五条 优化营商环境督办问效应当调动社会资源参与督查,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网络平台设立督查专窗,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企业群众,对社会关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综合评议、督查暗访,聚集各方力量,确保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第六条 认真办理12345热线咨询或投诉内容,供水营商工作专班应对督查、收集或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分析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形成督查通报,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督查督办发现的亮点工作和首创做法,应总结提炼,复制推广,宣传报道。
 
第七条 公司供水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应对督办问效中发现的态度消极、推诿扯皮、落实不力、久拖不改等问题,视情节严重程度和涉及人员情况,予以严肃追责问责。
 
第八条 督办问效工作情况纳入优化供水营商环境工作绩效考核。公司供水营商环境专班对改革创新成效明显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部门通报批评。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冠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