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水务集团客户回访制度

为全面了解客户供水服务需求,规范优化用水手续办理流程,提升供水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订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客户用水手续办理结束后;
2.客户报修、投诉(水务集团5231846、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件等上级部门转办的投诉件)后;
3.特殊客户、新报装客户定期回访。
二、职责权限
1.安装公司是客户回访的管理部门,负责客户用水手续办理结束后的回访;负责客户报修后的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2.热线办负责客户投诉派单后的首次回访和处结后的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
三、回访内容及要求
1.客户用水报装手续办理结束后的回访
(1)用水手续办理结束后,安装公司业务人员2个工作日内对报装环节、服务态度、工程质量、通水时间四个方面进行电话回访。
(2)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涉及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规章制度等企业管理内容的,提交公司研究讨论,建立健全公司层面的制度规定,提升服务规范。
(3)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已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及时进行二次回访,告知客户问题的整改进度和整改结果;对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通过二次回访,向客户做出说明。
2.客户报修、投诉的回访
(1)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上级部门转办件、“微信公众号”等热线派单的报修、投诉件,热线办派单1小时内对客户进行回访,对责任部门是否与客户联系、是否到达现场等情况进行了解。
(2)责任部门在处结报修、投诉后热线员在2小时内二次回访客户,了解客户对服务过程和服务结果的满意度。
(3)二次回访中,客户反映的合理诉求未彻底解决导致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热线办根据实际情况再次转办责任部门处理,同时汇报公司分管领导进行督办,热线办在2小时内对客户进行三次回访。如客户提出的诉求超出政策规定范围的,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征得客户的理解。
(4)在回访中,客户对服务态度不满意的,热线办将同时汇报责任部门、公司分管领导,按照规定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同时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扣罚责任部门或直接责任人当月工资。
 
 
 
                               冠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