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水通知

  

 

县社家属院用户您好: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和双方签订的《城市居民供用水合同》相关规定,“用水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水费。用水人逾期不支付水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水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水费和违约金的,供水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水”。

您家属院自 2023年10月至今共欠水费 38516.41元(含违约金)。欠费期间,冠县城区供水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催缴未果。为保障群众正常的生活用水,我公司一直没有采取停水措施,但此问题已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

现再次通知您家属院,请务必于2024年4月21日前缴清所欠水费。否则 将在 2024年4月23日停止供水。为避免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请及时结清所欠水费,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供水服务电话: 0635—5231846

联系人: 15966265350

 

冠县城区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