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水电气暖 等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水电气暖等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提升水气暖报装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19】25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优化简化获得电力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19】2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做好水电气暖等报装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报装效率,切实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水电气暖等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县行政审批局水电气暖等报装外线工程涉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实施细则》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冠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月20日
 

冠县 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水电气暖等并 联审批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关于优化提升水气暖报装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建城建字【2019】25 号)《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聊城市优化简化获得电力审批流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19】24号)文件精神及要求,为做好水电气暖等报装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报装效率,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推行水电气暖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将用水、用电、用气、用暖等报装业务整合归并集中受理,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水电气暖等 “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将水电气暖等报装外线工程施工所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占用、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等审批事项纳入并联审批机制,通过简化优化办事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办结时限,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联审批、联合勘验、统一出件”模式,实现由水电气暖等建设单位全程代办外线工程施工涉及的行政许可,办理过程实行并联审批后,5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二、业务受理范围
      受理冠县城区范围内的建筑工程项目、酒店、宾馆、工厂、商业综合体等商业企业用户和居民用户的用水、用电、 用气、用暖等管线建设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水气暖外线工程施工涉及行政许可需并联审批的事项。适用范围为水电气暖外线工程在市辖区市管道路进行管线施工所办 理的行政审批。
      三、统一受理窗口收件,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
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企业在收到用户报装申请, 形成外线工程施工设计成果文件后,组织材料到统一受理窗口为用户全程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统一受理窗口按照 “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并联审批、联合勘验、统一出件” 模式,通过实行容缺受理、承诺制等措施,将水电气暖等报装外线工程项目涉及的并联审批事项压缩至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1. 县审批局统一受理窗口负责接收用水、用电、用气、 用暖等管线建设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
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水电气暖外线工程施工涉及行政许可需并联审批事项材料,达到受理条件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分发相关科室;
      2. 负责水电气暖等外线工程施工涉及的临时占用城市 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许可事项的科室具体办理业务,包括:接收申请材料、录入审批平台、 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勘验、出具许可意见及结果送达。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水电气暖等报装涉行政许可事项“一窗受理”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按照明确的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和职责分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水电气暖等报装涉行政许可事项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水电气暖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涉及面广、创新性强、工作难度大, 需要各有关单位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密切沟通、通力协作, 将部门内部的审批时限压缩最短。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落实责任人员,负责具体对接并联审批工作。
    (三)加强经验总结,注重宣传推广。根据并联审批推进情况,对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进行工作总结。注重改革宣传,让广大群众和企业更加明晰地了解并联审批运行模式,更好的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冠县 行政审批服务局水电气暖等报外线工程涉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实施细则
 
      县行政审批局水电气暖等报装涉行政许可事项并联审批受理地点为冠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受理窗口均可受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企业在收到用户报装申请,形成外线工程施工设计成果文件后,组织材料到统一受理窗口为用户全程代办行政许可审批手续。
(一)统一受理窗口收件(即办)。(符合条件的当场收件)
       1.前台收件。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企业按照相关业务办事指南所需,准备相关材料,填写申请表,在受理窗口一次性提交填写好的水电气暖等外线工程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等相关审批事项所需的审批内容。受理窗口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性、规范性等内容进行初步审核,符合受理清单或经业务部门确认材料无误的,应当场予以接收,并在网上办事平台录入信息,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窗口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
      2.容缺受理。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审批事项,要求申请人在受理通知上填写《容缺受理承诺书》,并一次性告知申请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在承诺容缺时限内补齐申报材料。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应当场告知,并作明确解析
      (二)后台分类审批(4个工作日)。
       1.材料分送(1个工作日)。需多个部门开展联合办理的涉及多部门事项,受理窗口应在收件后立即将申报材料按责分类并转给相关科室,电子材料通过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共享,并在规定时限内按有关程序完成办理,同时承担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
      2.分类审批(1个工作日)。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况下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同步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等相关审批事项办理。审批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完成材料审核,对外线工程项目中需要到现场勘验的,填写《现场勘验单》。相关审批科室按照规定时限做好审批决定,审批平台运维中心负责督促,对未按时开展审批工作的,予以提醒、督促。
       3.联合勘验(2个工作日)。县行政审批局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及水电气暖等企业对水电气暖等外线工程报装审批的各类事项进行现场联合勘验。参加联合勘验的勘验人员填写《现场勘验单》。能当场或者当天出具勘验结果的应当场或当天出具审查意见;如当天无法出具审查意见和批文的,应提前告知申请人,对联合勘验意见统一且符合条件的应实行“先施工再补齐手续”,容许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审查批复或批文后补。
       (三)综合窗口出件。(1个工作日)
      1.统一出件(1个工作日)。县行政审批局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批决定后,及时将办理的结果文书或证件(照)转交统一受理窗口,由统一受理窗口统一出件。受理窗口对办理结果文书或者证件(照)的所载信息与受理信息进行核对。
       2.材料归档。涉及单一部门事项的审批材料由具体责任单位自行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保存;对于涉及多部门联办事项,受理窗口应将联办事项各个审批环节的审批档案收集统一归档。
 
 
并联审批流程图
(5个工作日)
申请受理
水电气暖等企业按照用户报装实际组织材料
(即办)
县行政审批局统一受理窗口
材料分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砍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伐城市树木审批(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审批科)
(4个工作日)
分别出具审批决定
出具办理结果文书、证照
统一出件
(1个工作日)
统一受理窗口出件